2008年大陸促進兩岸衛生交流合作措施 ∼
台灣醫師直接取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
衛生部黨組書記高強六日蒞廈出席大陸最大台資合作醫院——廈門長庚醫院開業慶典時稱,為推動兩岸衛生合作,改善兩岸人民福祉,大陸先後制訂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他說,為解決台灣醫師申請大陸醫師資格存在的困難,大陸今年二月二十七日專門制定頒布了新的政策,決定對二00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取得台灣地區合法行醫資格滿五年、具有台灣地區專科醫師資格證書、目前正在台灣醫療機構執業的台灣醫師,參照大陸《執業醫師法》中“老人老辦法”的原則,可以不經過考試而通過資格認定的辦法核發《醫師資格證書》。
高強稱,這一政策既為台灣醫師來大陸行醫開啟了方便之門,為在大陸的台灣同胞享受台灣醫務人員的醫療保健服務提供便利,也為大陸醫療機構吸引台灣衛生人才開闢了暢通渠道。
他表示,大陸真誠歡迎台灣醫務人員前來大陸參與大陸的醫療衛生建設,展示自己的才華,實現自身的價值,共同為兩岸人民的健康福祉做貢獻。
進入新世紀,大陸方面先後制訂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進兩岸衛生交流合作:大陸為臺胞選擇了一些服務功能完善、技術力量較強、管理水準較高的大陸醫院作為定點醫院,解決在大陸臺商及家屬的就醫問題;還批復了十四家台資參與建設的醫療機構,批准已經考取大陸醫師資格的台灣醫師到大陸行醫等。
高強指出,這些政策不僅方便了台灣同胞在大陸看病就醫,也體現了大陸方面對發展兩岸衛生合作的真誠願望,體現大陸對臺商臺胞在大陸發展事業、探親訪友、觀光旅遊和醫療保健的關心。
由台塑企業創辦人王永慶投資設立、目前大陸最大台資合作醫院——廈門長庚醫院六日正式在廈開業運作,高強專程蒞廈祝賀,希望該院成為促進兩岸醫學科學交流與技術合作的重要園地。
具備台灣醫師資格申請大陸醫師資格證書
※ 認定資格
a)
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臺灣地區合法行醫資格滿5年
b)
具有臺灣地區專科醫師資格證書
c)
目前正在臺灣地區醫療機構中執業
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臺灣地區永久居民,仍按照衛生部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下發的《關於臺灣地區居民和獲得國外醫學學歷的中國大陸居民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參加大陸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後取得相應的《醫師資格證書》。
不具申請資格台灣人士報考大陸醫師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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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
醫師 -
a) 醫學本科以上學歷滿1年
b) 非醫學本科或醫學專科滿3年
c) 可考醫師資格
d) 非醫學本科或學專科滿1年可考助理醫師
全國藥師 -
a)
醫學本科以上學歷滿2年
b)
醫學專科滿3年
c)
醫藥機構工作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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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的醫療人員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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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人員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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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註冊執業西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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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註冊執業中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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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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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中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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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牙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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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中西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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